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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黑龙江佳木斯“黑龙江人才周”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公告(第二阶段_含教师岗10人)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2025-10-27 16:55:52

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1月3日17:00前


点击下方对应附件下载:

附件1.2025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佳木斯市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市本级事业单位第二阶段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2025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佳木斯市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县级事业单位第二阶段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3.2025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佳木斯市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企业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4.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附件5.2026年度应届毕业生在校思想政治考核表.xls

附件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7.2026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高校名单.xlsx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东北留住人才、引进人才”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加大人才对“3510”总体工作布局的智力支持,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佳木斯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2025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佳木斯市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活动第二阶段,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围绕构建“4567”现代化产业体系,锚定“3510”总体工作布局重点产业、重点项目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需求,坚持德才兼备标准,通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式,实行岗位公开、“考”“察”结合、择优引进的人才引进机制。

二、引进计划

2025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佳木斯市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活动第二阶段共计划引进173人。其中,市本级事业单位计划引进7人、县级事业单位计划引进74人、企业计划公开招聘92人。具体岗位引进数量及要求详见《2025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佳木斯市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市本级事业单位第二阶段岗位计划表》(附件1)、《2025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佳木斯市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县级事业单位第二阶段岗位计划表》(附件2)、《2025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佳木斯市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企业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3)。

三、引进对象

1.市本级事业单位

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2026QS世界大学排名》500名以内的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计划(附件1)。

2.县级事业单位

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计划(附件2)。

3.企业单位

面向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计划(附件3)。

四、引进资格条件

(一)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与引进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6.年满18周岁以上,其中,本科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7.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的考生,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8.“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国内其他高校及《2026QS世界大学排名》500名以内的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所学专业可与岗位要求相近。2026年度应届毕业生须由考生毕业院系出具加盖公章的“专业相近情况证明”,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研判后报2025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佳木斯市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9.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具有干部管理权限)同意报考证明。

10.报考县级事业单位具有户籍限制岗位的考生,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满足报考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

11.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引进报名:

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

2.截至本公告发布时,已被佳木斯市及所属县(市)区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其他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被辞退未满5年。

5.按照有关规定,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以及其他限制性规定。

6.在近三年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或公开招聘中被相应主管机构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

7.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企业公开招聘报名资格条件:

面向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

五、引进程序

事业单位第二阶段“集中笔面考引”按以下程序开展

(一)网上报名

报考市本级和县级事业单位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岗位的考生,可于2025年11月3日17:00前登录春风人才网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每名考生只能选报1个岗位,不得兼报,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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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须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业成绩表(盖教务章)、相应学历录取单(档案馆盖章)、2026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5),内容中对学历层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名称要求表述准确。“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国内其他高校及《2026QS世界大学排名》500名以内的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所学专业可与岗位要求相近。2026年度应届毕业生须由考生毕业院系出具加盖公章的“专业相近情况证明”,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研判后报2025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佳木斯市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

(3)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具有干部管理权限)同意报考证明(附件6)。

(4)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出具政治面貌相关佐证材料。

(5)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6)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相关材料。

(7)报考县级事业单位具有户籍限制岗位的考生须提供相应户籍证明。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相关证明材料请考生上传原件扫描件,本人近期免冠蓝底1寸照片大小限制在1M字节以内,格式为*.jpg。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由考生本人保管,后续现场资格确认时备查。

(二)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需补充填报信息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补充填报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查或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岗位引进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的,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规定,经2025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佳木斯市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可通过“取消岗位”“差额调剂”“削减名额”“降低开考比例”等方式进行调整。

(三)考试

2025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佳木斯市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第二阶段“集中笔面考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程序进行,佳木斯市教育局特殊教育中心学校20251057—20251058岗位除外(考试时间、地点以考试公告为准)。

1.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按公告通知时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综合能力、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并设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线为参加同类试题笔试人员有效成绩的平均值,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现场资格确认及后续环节。

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考试组织机构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3.现场资格确认。

(1)确定现场资格确认人选。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引进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确认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如拟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引进人数不足3:1,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规定,经2025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佳木斯市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开展现场资格确认。考生须根据发布的面试人员现场资格确认公告,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时参加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

凡因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与引进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考生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考生引进资格。因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将按照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递补考生笔试成绩不得低于设定的笔试成绩合格线)。

4.发布面试公告。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及报名网站公示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考人员按面试公告通知时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面试准考证。

5.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5分钟,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等能力,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引进。对已明确降低开考比例岗位的考生以及因缺考、违纪等情形未达到开考比例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教育、卫生等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可围绕实际需求,采取试讲、实操等方式进行。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总成绩及排名情况。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市教育局特殊教育中心学校20251057-20251058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程序进行。

1.发布面试公告。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春风人才网上单独发布市教育局特殊教育中心学校岗位面试公告。

2.面试。主要测试教学能力和专业素质2项。教学能力测试70分,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范围为以现行教材为范本,结合特殊教育现状进行课堂教学展示。专业素质测试30分,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每位应聘者备课15分钟,讲课10分钟,答辩5分钟,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引进。对已明确降低开考比例岗位的考生以及因缺考、违纪等情形未达到开考比例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3.现场资格确认。根据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进入笔试人数与岗位拟引进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确认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如拟进入笔试人数与岗位拟引进人数不足3:1,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规定,经2025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佳木斯市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考生须根据报名网站发布的笔试人员现场资格确认公告,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时参加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

凡因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与引进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考生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考生引进资格。因现场资格确认审查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将按照报考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递补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设定的面试成绩合格线)

4.笔试。笔试在面试结束后进行,笔试内容为特殊教育综合类知识,满分100分。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公告通知为准。

5.核定总成绩。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1.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公序良俗、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等方面情况进行了解,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并对考生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核查,未核准前暂缓引进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引进资格。

2.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引进。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每个阶段递补只进行一次。

企业公开招聘程序由企业自主确定,采取考生直接与用人单位对接的方式,由企业自行确定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依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事业单位拟引进人员名单,分别经市、县两级编委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市本级事业单位拟引进人员公示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县级事业单位拟引进人员公示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进入拟引进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往届毕业生由用人单位与其直接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落编手续;2026年应届毕业生待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后办理落编手续。

七、政策待遇

1.报考市本级事业单位人员,按照《佳木斯市事业单位人才新政》(佳办发〔2023〕17号)规定执行。

2.报考县级事业单位人员,按当地政策享受相应待遇。

3.报考企业人员直接与企业对接相应待遇,对符合《佳木斯市重点产业人才新政》(佳办发〔2023〕16号)资格条件的,按《佳木斯市重点产业人才新政》规定及企业人才政策执行。

4.事业单位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半年(应届毕业生一年),服务期为三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试用期满考核,出具试用期考核报告,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有关事项与要求

1.考生应及时关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春风人才网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引进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因未及时查看公告(公示)等原因错过引进过程的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纪律监督将贯穿本次引进工作全过程。在引进各环节发现考生不具备引进资格条件、不符合引进岗位要求、属于不得引进情形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参加后续环节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故意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故意扰乱引进工作正常秩序的考生,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处理。各引进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徇私舞弊、违反既定程序或组织人事纪律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公告。

3.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将严格落实国家、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有关工作要求,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随时关注相应网站发布的公告(公示)信息。

4.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2025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佳木斯市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454-3986580

咨询时间:8:30-11:30   13:30-17:00

监督举报电话:0454-8226107

2025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佳木斯市

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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